作者:湖北御企盈物資有限公司 2021-04-27 19:23 瀏覽次數 :
武漢電纜回收,行業發展存在的問題
(一)“互聯網+回收”盈利模式尚未形成
在“互聯網+”的浪潮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產業格局正在發生變化,尤其在回收環節,國內眾多企業對“互聯網+再生資源回收”的探索接連不斷,如搭建再生資源O2O(線上到線下)交易平臺,在社區、地鐵等公共區域大量設置回收箱或智能回收機等,企業同質化現象嚴重,行業利潤水平較低,多靠融資生存,一旦資本遇冷,企業將陷入難以為繼的狀態。萌芽中的“互聯網+回收”企業規模較小、回收成本高、產業鏈短,向再生利用環節滲透不夠,而生活類再生資源除電腦、二手手機等電器電子和廢金屬外,大多是低價值生活廢品,再加上居民和回收者在再生資源價格、回收成本等關鍵問題上存在較大分歧,“互聯網+回收”企業盈利模式尚未形成。
(二)增值稅優惠政策落實難度較大
為降低企業稅收負擔,促進行業良性運行,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于印發〈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通知》(財稅〔2015〕78號),從2016年全年實施情況看,總體存在返還比例低、品種覆蓋范圍有限且未能惠及回收行業等問題。此外,各個品種落實情況不一,廢鋼鐵增值稅優惠比例只有30%,加上沒有減免企業所得稅,與依靠兩頭不開票的散戶相比,大中型廢鋼加工企業競爭壓力依然很大,對緩解廢鋼鐵加工企業的困境起到的作用極其有限;廢舊電池回收利用企業可以享受優惠的產品范圍為金、鎳、鈷、錳、氫氧化物、氯化鈷等,生產硫酸鈷、硫酸錳等產品的企業對資源綜合利用和節能減排也有不同程度的貢獻,但并未享受退稅政策;廢玻璃利用企業的產品原料應符合95%以上為再生資源,產品必須符合《廢玻璃分類》(SB/T 10900—2012)和《廢玻璃回收分揀技術規范》(SB/T 11108—2014),據不完全調查,截至目前沒有廢玻璃回收利用企業享受到此優惠政策。
(三)行業標準規范缺失
我國再生資源回收行業標準化滯后,大部分再生資源品種都缺乏產品技術標準、質量分類標準和檢測標準,特別是在廢舊紡織品、廢塑料、廢紙、廢玻璃等品種上以及在再生資源深加工環節,存在標準嚴重缺失的情況。此外,由于部分再生資源標準與國家產業政策結合不緊密,標準制定工作未能兼顧再生資源產業鏈上下游各個環節,造成企業關注度低,標準的實施范圍窄、力度小,企業執行標準的積極性尚未被充分調動起來,制約了行業的規范化水平的提升。
武漢電纜回收,行業發展存在的問題